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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领导联系学生党支部开展纪律微党课
作者:商学院 发布时间:2024-07-02 14:49 点击量:

为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入心入脑,近日,商学院领导联系学生党支部开展系列党纪学习教育纪律微党课。

6月28日,商学院院长段艳同志在清源楼A-221室为商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纪律党课,该支部全体师生党员、发展对象、积极分子参加学习。段艳同志强调党纪学习教育对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意义以及同志们要持续学习和遵守党纪的重要性。随后又从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四个方面重点介绍纪律意识、纪律建设的政治性,并结合实际对相关内容要点进行分析,使同志们对党的纪律建设有了更加直观和深入的理解。她提出,全体同志要利用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活动,持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确保党的纪律建设得到充分落实。最后,在讨论环节中,同志们结合自身工作和生活实际,积极发言,分享党纪学习教育的体会和认识,同时针对一些具体问题展开深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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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商学院副书记赵伯妮同志在清源楼A-221室为商学院学生第四党支部开展以“严明生活纪律,锤炼道德品行,争做新时代向上向善大学生”为主题的党纪学习教育纪律党课,商学院学生第四党支部全体师生党员、积极分子参加学习。赵伯妮同志带领大家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一章的内容,从“严明生活纪律、违纪行为分类和处分说明、生活纪律修订的主要内容”这三个方面进行解读学习。随后,支部党员和同志们围绕主题分享了心得体会,纷纷表示今后要严明生活纪律,锤炼道德品行,积极响应党的号召,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争做新时代向上向善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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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上午,商学院副院长赵文于东校区清源楼B-201室为商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章的专题学习,该支部23期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本次专题学习,本次学习活动由支部书记刘娜娜主持。会上,赵文同志带领支部同志们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的处分规定的内容。他强调,学习本章节内容有利于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和纠正各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刘娜娜同志要求同志们要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自我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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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商学院副院长黎春梅于我校东校区清源楼B201室为商学院学生第三党支部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会。本次会议由支部书记梁惠主持,该支部党员参加学习。会议伊始,梁惠同志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对违反群众纪律的处分展开解读,强调要守住纪律底线,恪守廉洁。在解读过程中,黎春梅同志引用案例,与党员们进行讨论。支部同志们纷纷表示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和认识,在今后的日常学习和工作中,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一言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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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开展领导联系学生支部党纪教育,充分发挥领导带头学、领学的重要作用,引导党员学生对党纪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和认识,在今后的日常学习和工作中,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一言一行。